公务员考试必做的知识判断的1500题(政治、经济、执法、文学历史、自然地理、天文科技、生物化学等等)【转发、评论、私信“1500”领取知识判断1500题】下面先练练两组执法知识吧!!第一组1.专利行政许可属于( )。A.共存行政许可 B.非排他性行政许可 C.特殊行政许可 D.排他性行政许可2.在行政诉讼执法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 )。A.委托诉讼署理人 B.撤诉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3.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凭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议的人选不包罗( )。
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政部部长 D.国务委员4.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换、可打消的民事行为5.当国家公务员认为自己受到单元的不公正待遇时,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诉?( )。A.人民法院 B.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C.人民检察院 D.行政监察机关谜底在下面↓1.【谜底】D。剖析:排他性许可,是指某小我私家或组织获得许可后,其他任何人不得再申请或获得,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等。
排他性许可数额有限,一旦满额,行政许可机关即不得准许申请人的申请。非排他性行政许可则相反。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使用、有限公共资源的设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人等。
故本题正确谜底为D。2.【谜底】B。剖析: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作为被告,没有权利撤诉。
3.【谜底】D。剖析:《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九款划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凭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议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这里不包罗副总理、国务委员。本题谜底选D。
4.【谜底】D。剖析:《民法通则》第59条划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换或者打消。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换可打消的行为。5.【谜底】D。
剖析:《公务员法》第90条划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平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根据《行政监察法》的划定管理。可知,公务员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转发、评论、私信“1500”领取知识判断1500题】第2组1.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打消或合并,其决议权在于(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总理C.国家主席 D.国务院全体集会2.下列各对机关之间,存在着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是( )。
A.国家公安部与北京市公安局 B.国家情况掩护部与北京市情况掩护局C.北京市工商局与海淀区工商局 D.北京市技术监视局与海淀区技术监视局3.陈某、王某完婚后购得衡宇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举行了挂号,后陈某独自将衡宇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管理了衡宇所有权变换挂号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条约有效,衡宇所有权未转移B.买卖条约无效,衡宇所有权已转移C.买卖条约有效,衡宇所有权已转移D.买卖条约无效,衡宇所有权未转移4.王某潜入某工厂堆栈偷窃,将堆栈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然经由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守,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建立偷窃罪(未遂),刘某建立偷窃罪(既遂)B.王某和刘某建立偷窃罪共犯(既遂)C.王某建立偷窃罪(既遂),刘某建立侵占罪D.王某建立偷窃罪(未遂),刘某建立侵占罪5.由于某化肥厂恒久排污,该地域内两个乡村几年来多人患有稀有的严重疾病,凭据《情况掩护法》的划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情况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C.情况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正责任原则D.本案由化肥厂负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效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谜底在下面↓1.【谜底】A。
剖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划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打消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故谜底为A。2.【谜底】B。
剖析:国家公安部与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工商局与海淀区工商局、北京市技术监视局与海淀区技术监视局——三者均为向导与被向导的关系,只有国家情况掩护部与北京市情况掩护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所以选择B选项。3.【谜底】B。
剖析:本题既涉及婚姻法的伉俪配合产业,又涉及了物权法的不动产物权。本题中的衡宇为伉俪配合产业,凭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划定,陈某和王某享有平等的处分权,陈某处分衡宇产权必须经王某同意,因此陈某与丙订立的买卖条约违反执法法例的强制性划定,条约无效。
《物权法》第九条划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经依法挂号,发生效力。陈某和丙管理了衡宇所有权变换挂号手续,衡宇所有权已经转移。4.【谜底】C。
剖析:偷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偷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脱离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组成偷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产业已经脱离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规模,因此,王某组成偷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清除A项和D项。
关于刘某是否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划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货物(发现无人看守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组成侵占罪。
本题正确谜底是C项。5.【谜底】C。剖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凭据《情况掩护法》第42条的划定,因情况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盘算。B正确。凭据《民法通则》第124条划定,情况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效果不存在因果关系负担证明责任。
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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